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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 展 程 序 】



参展报名:
1、报名:参展单位按要求填妥《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组委会办公室。
2、组委会办公室收到参展单位《参展申请表》后,对报名的参展单位进行资格确认,划定展位并签订参展合同。
3、组委会办公室收到参展单位全额展位费后,将发给参展单位展位确认书。
付款方式:
1、参展单位在签订参展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展位费,或付定金(展位费50%),余款应于2008年3月15日前缴清。
2、汇款至:
开户行:中国银行思明支行
账 户:厦门市对台贸易促进中心
账 号:84006128040809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