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定产品/服务机构项目 】
汽 车:(5万元,唯一指定10万元)
客车、旅行车、吉普车、货车等。
办公用品:(5万元,唯一指定8万元)
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绘图仪、软件、电脑记事本、电子词典、文件夹、文具、笔等。
通讯设备:(5万元,唯一指定10万元)
移动电话、电话机、传呼机等。
电 器:(5万元,唯一指定10万元)
电视机、组合音响、VCD、DVD、录像机、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汽)热水器、照相机、胶卷、 石英钟、手表等。
饮 料:(5万元,唯一指定8万元)
矿泉水、蒸馏水、太空水、纯净水、汽水、可乐、奶制品、保健饮料、碳酸饮料、咖啡、茶、果汁、运动型饮料等。
酒 类:(5万元,唯一指定10万元)
啤酒、白酒、黄酒、红酒、保健酒、白兰地、果酒、威士忌等。
服 饰:(5万元,唯一指定10万元)
西装、衬衣、休闲服装、T恤、领带、皮鞋、运动鞋等。
服务机构:(5万元,唯一指定10万元)
航空公司、保险公司、银行、旅行社、酒店、餐厅、证券公司、网络公司、软件公司、快递公司、网站等。
礼品、工艺品、纪念品(5万元,唯一指定10万元)
上述未列的其它合适的产品和服务机构
具体回报如下:
1、组委会在媒体上公布指定产品/服务机构名单,颁发第十二届“台交会” 指定产品/服务机构荣誉证书(铜牌);
2、提供1个国际标准展位摆放赠品或样品(不准销售);
3、允许企业在产品广告和产品形象宣传中使用“第十二届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暨厦门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指定产品/服务机构”的字样和台交会标志,使用期限不限;
4、提供大会《会刊》彩色广告1P(21cm×28.5cm);
5、展馆内条幅2幅(1M×4M);
6、展馆外祝贺汽球2个,充气拱门1个;
7、车辆特别通行证2张;
8、提供大会相关证件;
9、安排2个名额出席开馆仪式,开幕晚宴请柬1张;
10、组委会网站子目录链接支持机构网站1年;
11、支持机构特殊回报要求可视情况给予调整。



